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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首张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在西宁开出

    admin 最新本地税收资讯 2022年04月07日

      为实施成品油消费税全流程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开具。3月1日,青海首张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成品油经销重点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顺利开出,“现身”省会西宁。

      记者看到,新开具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之前的发票相比,票面左上角上多了“成品油”3个字,这一小小的变化却给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带来了历史性变革。据西宁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成品油企业开具出的成品油发票的油品总量,不能大于其购入取得的成品油该类油品的发票总量,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标有“成品油”字样,商品编码不能随意更改,取得成品油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平台查验发票真伪。此次成品油消费税新规的实行,从源头上加强了税收控管,为进一步落实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模式开具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成品油纳税人实施消费税抵扣和退税的有效凭证,在不改变现行消费税政策、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成品油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将全流程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行监控。”西宁国税局局长于晓绚介绍,为确保成品油企业3月1日起能正常开具成品油发票,市国税局倒排工期,认真做好系统升级等工作,截至3月1日,全市所属各加油站已按期启用新系统,实现系统升级。

      此外,西宁市国税局积极开展成品油发票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举办“成品油发票管理税务端操作培训班”、“成品油企业开票系统操作培训班”15期,多管齐下全力推进成品油发票开票系统,确保了成品油发票如期顺利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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